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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何清涟同志商榷

2000-03-22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今日中国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一书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研读此书从中获益匪浅。不过,在笔者看来,该书采用的“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这一表述话语失之确当,似应修正为“中国当代的原始积累”。不揣简陋略述管见如下:

据考证,“原始积累”这一范畴引自于马克思的《资本论》。在《资本论》中,“资本主义积累”与“所谓原始积累”是分为两章的。所谓原始积累,按马克思的说法,则纯属一些在逻辑上与市场机制无必然联系的抢劫行为,诸如强迫劳动、猎奴与海盗行为、凭权势强占公产、抢劫黄金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涉及的当年发生于西欧的血腥敛财行为及其导致的财富集中,的确催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这只是由非资本主义的野蛮手段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创造“史前”基础的史例,不能把“原始积累”描述为资本主义的一个必经阶段。实际上,马克思并没用过“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提法,对此,近年来不少学者已达成共识(可参见秦晖:《社会公正与学术良心》,《天涯》1997年第4期)。

在我看来,何清涟将“资本”与“原始积累”拼合在一起而形成的“资本原始积累”这一概念,显然是有所特指的,而践踏公正当是其基本的蕴含之一。她在《现代化的陷阱》第六章“中国当代的资本原始积累”中明确指出:“本章采用‘资本原始积累’来表述中国目前这一社会经济过程,主要是从两方面意义予以考虑:第一方面是从资本积聚这一‘量’的意义上来说,第二方面(也是最具本质意义的一个方面),是从‘质’的意义,即中国当代积聚资本的手段具有强烈的超经济掠夺性质这一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现代化的陷阱》第141页,以下凡引此书只注页码)不过,何清涟采用“资本原始积累”这一提法与其书中所指称的事实亦有不尽契合之处,因为,她在《现代化的陷阱》中所表述的“事实”非常明确,她指出:“中国当代原始积累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中国当代社会政治经济两大科层组织的部分掌权者及其依附者进行权钱交易等寻租活动,共同瓜分社会财富的过程;原始积累的主要掠夺对象是集全体人民40多年血汗而成的国有资金;进行掠夺的主要手段是凭借权力。”(第157页)显然,经如此纵横捭阖积聚到他们手中的资金或财富,有一部分是被投放到生产经营领域转化为资本(私人资本)从而加入到中国市场化资本的形成过程中的,而其余部分则不是以资本的形态存在着。何清涟还分析说,“由于这场原始积累是以国有资产为掠夺对象,是部分特权阶层和贪官污吏这些社会管理者以各种方式巧取豪夺自己看守的社会财富,使之从国库‘和平’转移到私囊,不是用‘火和剑’完成的,因之也就少了一点赤裸裸的暴力和血腥味,至于其贪婪无耻和不道德的程度比之于世界各国却毫不逊色。”(第163页)可见,这种以践踏公正的卑劣手段积聚财富的过程可名之为特定意义上的“原始积累”,笼统地一概名之为“资本原始积累”则失之确当,牵强附会。从总体上讲,“部分特权阶层和贪官污吏”不能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主体,其权力寻租和敛财致富不属于资本积累的过程,积聚到他们手中的资金有相当部分是游离于中国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之外的,未能履行“资本”职能促进中国经济之发展。相反,这一部分利益群体的权力腐败及其导致的分配不公已构成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亟待克服的危机性问题,是中国未来发展的一大隐忧。

(山东省莱芜市委党校薛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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